专利申请的受理 **局受理处或**局申请处收到专利申请后,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,将确定申请日,给予申请号,发出受理通知书。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将发出文件不受理通知书。 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后,应当认真核对通知书上的信息,对通知书信息有异议的,应当及时向**局提出。 向**局受理处寄交申请文件的,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可以收到**局的受理通知书,**过一个月尚未收到**局通知的,申请人应当及时向**局受理处查询。 申请人或**权人的地址有变动的,应当及时向**局提出着录项目变更;如果申请人与**代理机构解除代理关系,应当向**局办理变更手续。 专利申请的提交形式 (1)申请人应当以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。 (2)申请人委托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签订合同,代为提交专利申请。 申请专利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(1)申请发明**的,申请文件应当包括:发明**请求书、说明书摘要(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)、权利要求书、说明书(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)。 (2)申请实用新型**的,申请文件应当包括:实用新型**请求书、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、权利要求书、说明书、说明书附图。 (3)申请外观设计**的,申请文件应当包括:外观设计**请求书、图片或者照片(要求保护色彩的,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)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。 申请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中文。外国人名、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,应当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。申请文件都应当用宋体、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,字迹呈黑色,字高应当在3.5~4.5毫米之间,行距应当在2.5~3.5毫米之间。申请文件中有附图的,线条应当均匀清晰,不得涂改。不得使用工程蓝图作为附图。